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区属相关委、办、局:
七月份,全市气温持续走高,雨水增多,从往年情况看,火灾较其他月份减少,但特点明显。电气火灾、居住场所和交通工具火灾所占比重较大,餐饮场所火灾有所增加,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危险性增加,这与夏季天气特点,社会生产经营、人员活动频繁和用电量上升有直接关系。各部门、单位要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夏季火灾形式稳定。
一、从2013年至2016年五年来火灾特点分析
从近年来火灾数据看,7月份火灾起数37起左右,约占全年火灾的11% ,其中2013年火灾起数最高,达到40起,2013年火灾起数最低,为33起。具体分析如下:
(一)5个街道火灾形势应关注。分析看,中关村街道、四季青街道、苏家坨街道、紫竹院街道、清河街道等5个地区为火灾高发区,合计占火灾总数的31.1%左右。以2016年为例,上述5个街道共发生火灾15起,合计占总数的42.8% 。
(二)4类场所应作为火灾防控重点。居住场所火灾始终居高不下,分析看,居住场所火灾占总数的35.8%,位于各类型场所火灾之首。2016年,居住场所共发生火灾14起,占总数的40% 。其次是交通工具火灾所占比重较大,占总数的17.1%,主要原因是车辆电器元件及线路老化、漏油等,加之车辆内部岁气温上升热量积聚不散,增加火灾风险。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依然是火灾防控重点,随着气温上升,群众旅游活动增多,商业、餐饮、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时有发生,约占5%,虽所占比例不高,但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应引起重视,高温、潮湿的环境使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方面临巨大挑战,尤其是暴晒、雷雨等自然条件下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影响较大,导致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危险性增加。
(三)7月份火灾原因主要特点。电气火灾高发问题依然突出。7月份,经营活动已经进入旺季,生产生活用电负荷增大,十年来电气火灾始终高居第一,约占火灾总数的40% 。遗留火种、生活用火不慎等人员不良生活习惯导致火灾多发,分别占总数的18.9%、13.5%左右。从近年来数据看,遗留火种引发火灾所占比例有大幅度上升,由2013年的10%上升到2016年的28.6% ,需重点关注。住宅餐饮场所因燃气使用不当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7月份,各种夜市、大排档、烧烤摊等餐饮场所经营进入旺季,群众外出用餐进入全面高峰时段,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风险增大。
(四)天气因素不容忽视。分析看,火灾起数随天气影响呈现一定规律变化,7月份全市进入盛夏,日平均气温在23度—37度之间,呈现高温多雨且雷雨天气季节多发的特点。由于气温升高,各类场所用火用电骤增,火灾危险指数上升,特别是易燃易爆场所,在高温环境下火灾危险性大。同时,由于雷雨天气频繁,因雷击引发火灾的风险较高,应引起重视。
二、七月份火灾防控重点提示
(一)持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一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各行业系统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消防“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二是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管理。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火灾防控。结合全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排查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的隐患问题,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
(二)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七月份,高温和多雨的自然条件对室外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影响较大,导致电气火灾风险增多。各街道要针对夏季电气火灾特点,认真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逐件、逐项督促落实,特别是要加大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具有行业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定期组织开展自查检查和联合检查,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电气防火安全主体责任和各项电气防火安全制度,组织开展电气安全专项培训,主要针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电气方面特种作业人员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熟知本单位、本岗位日常用电防火安全注意事项、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升自查自改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
(三)加强特殊场所火灾防范工作。一是6月26日防火委办公室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地区、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重点对学校暑期进行的施工改造项目,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场所消防安全。二是结合七月份气候特点,针对物资仓储、厂房等货物堆积场所易发生自燃的情况,各行业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提示做好物资货物安全码放和通风散热措施。三是七月份雷电天气频繁,因雷击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各地区在妥善处置灾情的同时要做好预防工作。
(四)结合夏季火情特点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提示工作。要结合夏季火灾特点,以电气火灾、居住场所、交通工具和易燃易爆场所火灾为重点,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强化夏季消防安全提示,加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结合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增强师生及学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强化入户宣传,开展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自查和可燃物清理,劝导制止不安全行为和不良习惯,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三、往年七月份突出火灾案例
1.2016年7月20日,海淀区锦绣大地北市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92.6万元,火灾原因系电气线路故障所致。
2.2015年7月13日,海淀区苏家坨镇北分瑞利社区20号楼1单元1号发生火灾,过火面积40平方米,1人死亡,火灾系遗留火种所致。
3.2014年7月8日,海淀区四季青镇杏石口路99号亿阳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89246万元,火灾系电气线路故障所致。
4.2013年7月11日,海淀区红联南村44号紫竹大厦附属电话楼三层316室发生火灾,直接财产损失12000元,1人死亡,火灾系遗留火种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