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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时间:2017.04.24 来源:

前言 

  

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是着力破解基层消防管理弱化问题,不断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的消防检查、宣传等能力和水平,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编写本指导手册。本指导手册共分为六章,包括工作概述、工作责任、工作规范、工作任务、隐患排查、消防宣传等内容,供各级网格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参考使用,融知识性、实用性、操作性于一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由于时间仓促,本手册可能存在疏漏之处,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第一章 工作概述 1  

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含义 1 

二、组织管理架构 1 

三、网格划分原则 1 

四、网格消防管理“三步两并”工作法 2 

第二章 工作责任 3 

一、区政府、地区管委会(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责任 3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 3 

三、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责任 4 

四、居民楼院、村组等同级区域责任 4 

五、社会单位责任 4 

第三章 工作规范 6 

一、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规范 6 

二、社区(村)网格化管理规范 7 

三、单元网格管理规范 9 

四、工作措施和机制 10 

第四章 工作任务 13 

一、街道(乡镇)网格应履行工作任务 13 

二、社区(村)网格应履行工作任务 14 

三、单元网格应履行工作任务 15 

第五章 隐患排查 17 

一、重点检查内容 17 

二、小场所自查自纠内容 18 

三、工作流程 28 

四、排查记录 29 

第六章 消防宣传 30 

一、消防基础知识 30

二、公民义务 34 

三、居(村)民防火公约 34 

四、火灾报警 36 

五、家庭防火 36 

六、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37 

七、火场逃生 37 

八、火灾扑救 39 

  

  

第一章 工作概述 

  

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含义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将乡镇、街道辖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消防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掌握辖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情况,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动态消防监管网络。 

二、组织管理架构 

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依托网格化体系,健全由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主抓,公安部门主责,综治、社会办、民政、农工委、安监、工商等部门参与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领导组织,发挥议事协调、督导检查作用,共同推进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分包街道(乡镇)网格;街道、乡镇领导分包社区(村)网格;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分包单元网格。 

三、网格划分原则 

依据“三网”融合责任网格,统一划分消防安全管理网格。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实行三级管理,即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单元网格三级管理模式,单元网格以社区(村)为基础,按照居民楼院(小区)、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大型生产经营单位、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综合性建筑或特定防控重点区域等进行划分,并与城市管理网、社会服务管理网、社会治安网等“三网”融合责任网格相一致。街道、乡镇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社区、行政村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深入单元网格持续开展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宣传培训工作。 

四、网格消防管理“三步两并”工作法 

整合网格内社会各类资源,明确“两种力量,即专业力量,指消防监督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兼职力量,指网格员和各类群防群治力量。网格内专业力量负责组织培训和指导网格力量开展消防工作,对网格员和各类群防群治力量上报的突出隐患依法进行核查和处理兼职力量负责落实三个步骤和两个一并推进(简称三步两并基本消防工作职责,即查、劝、报三个步骤,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后,应当场劝导整改,经反复劝导,隐患问题不能被彻底解决或发现一再反弹的隐患,应逐级上报;“协助清理和宣传一并推进,即协助单位、居(村)民等清理可燃物和障碍物,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示。 

第二章 工作责任 

  

一、区政府、地区管委会(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责任 

区政府、地区管委会(办事处)全面负责行政管辖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中心重要内容,落实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定期开展督导工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力军作用,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落实监管职责,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考核评定重要内容;民政、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在政策导向和业务指导方面加强支持,强化考核评价;工商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各类消防安全问题要告知经营主体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移送公安部门,对公安部门移送的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经营主体经合议后录入企业信用信息网;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工作部署和考核评定内容,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街道(乡镇)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办公议事日程和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分中心重要内容,并加大支持、强化保障。公安派出所要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加强检查指导;综治中心要发挥基层综治工作平台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热点、难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民政、居(村)委会建设指导等综合管理科室要将社区、新农村、防灾减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工商所要结合行政管理职能,加强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安监办(科)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责任 

居(村)委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制度,独立设置或与社区服务站等合署建立消防工作室,确定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发挥基层工作经验和优势,依托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动员组织驻社区(村)组织、单位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运行。 

四、居民楼院、村组等同级区域责任 

居民楼院(小区)、村组或自然村、大型生产经营单位、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综合性建筑、特定防控重点区域要建立消防工作组,明确负责人,组织群防群治力量成立消防志愿者队伍,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宣传教育培训和初起火灾扑救等日常工作。 

五、社会单位责任 

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并保证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完成“四个能力”达标建设。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按照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火灾风险评估应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要求。 

第三章 工作规范 

  

一、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规范 

(一)组织机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具体牵头负责,日常工作纳入本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重要工作内容,本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单独成立或依托综治办(安监科)设立,(悬挂“XX街道(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字样牌匾)。应至少明确1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消防协管(理)员等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二)办公设施。办公场所应根据街道(乡镇)规模大小、消防工作人员数量配备必需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档案柜以及供消防安全检查、宣传专用的交通工具,相关工作制度要上墙。 

(三)档案资料。1.辖区基本情况档案(包括行政区划、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类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火灾防控重点区域或单位情况);2.消防工作文件档案(包括落实上级部署、工作推进、工作总结,以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年终考核验收及激励奖惩等文件资料);3.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台账(包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实名制责任人基本信息等);4.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包括日常检查、联合执法、隐患移交等记录单,上级督办促改等工作情况);5.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包括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检查情况和定期维护保养情况);6.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基础信息、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组织、灭火疏散预案等);7.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包括辖区宣传活动、消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8.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档案(包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训练方案,多种形式消防队队员名册,灭火救援及个人防护等装备配备情况,灭火救援记录等)。 

二、社区(村)网格化管理规范 

(一)人员组成。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或主管消防工作的副主任牵头负责,治保主任和社区民警协助负责,工作人员由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消防协管(理)员、治保积极分子等组成。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确定至少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开展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二)办公条件。1.应设立消防工作室。门口悬挂牌匾。制作规格为,长:60cm,宽:40cm,立边厚2cm,不锈钢质,背景色:铜黄色,字体:方正小标宋简体,字体颜色:红色,字号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字体内容:××街道(乡、镇)××社区(村)消防工作室。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悬挂张贴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图以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三)档案资料。包括辖区基本情况;与责任片区、辖区社会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台账;辖区社会单位台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帐(有日常消防检查记录、隐患处置登记记录等);消防宣传培训资料;消防工作文件档案;志愿消防队人员名单、活动记录,巡逻值班表;社区微型消防站台账;消防工作例会记录;开展消防演练的活动记录;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存放点记录和存放点标记图;网格内弱势群体的登记台账;政府配发的独立火灾报警安装台账;各项工作的影像资料等。 

(四)队伍建设。民政部、农业部等国家16个部委办局联合印发《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要求将建设微型消防站内容纳入城乡社区安全服务项目。在组织网格力量和各类群防群治力量,运用“三步两并”工作法开展工作基础上,要按照建设标准,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力度,队员不少于6人,设站长1人、队员5人,明确站长、队员等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制定并落实日常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学习训练、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制定应急预案,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做到“三知、四会、一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微型消防站与属地消防支队、中队,及站内队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实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五)消防器材。社区和村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火栓扳手、消防水桶、铁锹等消防器材。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在居民住宅楼内配备灭火器,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地方。 

(六)消防宣传。推举至少1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并发挥其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作用。组织开展入户宣传,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居(村)民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向居(村)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社区和村内应设置固定宣传标牌、设施,在社区和村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益消防宣传牌、宣传栏、安全警示牌,张贴居(村)民防火公约;在每栋住宅楼的单元门口设置“安全防火”提示牌;利用社区和村内文化活动站、网站、公告栏等文化活动设施,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 

三、单元网格(居民小区、楼院、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大型生产经营单位、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综合性建筑或特定防控重点区域等责任片区)管理规范 

(一)人员组成。以居民楼(院)长、村组负责人、单位和区域管理人牵头,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消防志愿者为骨干,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开展日常防火工作。 

(二)档案资料:居民小区、楼院、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大型生产经营单位、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综合性建筑或特定防控重点区域等责任片区台账;防火巡查检查记录;消防宣传培训情况;消防工作文件档案。 

(三)宣传培训:督促责任片区内社会单位、居民楼院悬挂(张贴)消防安全提示牌(标语);对责任片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培训。 

四、工作措施和机制 

(一)网格消防工作保障机制。坚持落实“党委政府领导的第一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单位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的直接责任”等“四个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政策支持、经费保障、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办公场所等事宜,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渠道争取工作资源,保障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引导正确识别和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网格员和群防群治力量要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安全疏散类,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类,在楼道内为电动车充电以及使用“小太阳”、“热得快”等电气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清理社区(村)、居民楼院楼梯、过道、阳台屋顶、房前屋后等地堆放的可燃杂物,以及楼梯、过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地存放自行车,设置栅栏、水泥墩等影响安全疏散和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信息化管理系统和运行机制。“大融合、快更新、高共享”为原则,按照“智慧消防”理念,结合“三网”融合工作,构建消防安全网格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四种消防隐患报告机制。一是口头报告机制。网格员和群防群治力量直接向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负责的领导或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报告发现消防隐患问题。二是信息系统报告机制。通过本级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或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等政府和社会信息化服务平台,报告发现的消防隐患问题,按系统模块设置的要素,录入检查时间、地点及发现的火灾隐患类别等信息。三是热线报告机制。通过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电话报告发现的消防隐患问题。四是APP客户端报告机制。网格员和群防群治力量在手机上自行下载安装“北京掌上119”APP客户端,按提示录入相应的文字、信息和图片报告发现消防隐患问题。 

(四)分级排查、核查和处理隐患问题。针对网格员和群防群治力量报告的隐患问题,要落实整治隐患项目化管理,逐级排查、核查和处理。街道(乡镇)和居(村)委会的各级领导,要指导和督促网格员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实“三步两并”工作职责。居(村)委会和社区民警要落实第一层级的排查、核查、处理职责,督促整改确有困难的,报所属街道(乡镇)和消防部门处理,对于排查发现重大隐患问题的,应逐级报请政府实施挂账督办。 

(五)加强网格化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采取“上门入户”、“面对面”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推广“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和“北京掌上119”APP客户端,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参与查改身边隐患热情。针对季节特点和防控重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和消防培训,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引导和鼓励家庭配备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必要的报警、灭火、逃生器材。 

(六)强化网格管理专项台账、力量实名制落实。在组织将消防安全纳入政府和社会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施痕迹化管理的同时,建立健全基础信息及重点部位、重点单位消防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专项台账。落实网格火灾防控力量实名登记管理制度,定岗定责,并定期组织进行消防培训。 

(七)网格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和情报信息机制。区(地区)、街乡镇、社区、村要建立协调会商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将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衍生的火灾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对整治难度大的火灾隐患要将情报信息逐级上报,形成多层次、多部门联合整治的工作机制。 

(八)建立健全保障和考核评价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经费保障,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各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网格要定期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跟踪督办,同步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城市服务管理精细化考评体系,促进工作责任落实。 

  

  

第四章 工作任务 

  

一、街道(乡镇)网格应履行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在区(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履行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能,推动社会化消防工作深入开展; 

(二)掌握辖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乡镇人民政府要大力推动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建设; 

(三)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消防工作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台账和档案,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向上级提供消防工作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 

(四)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做好火灾隐患情报信息工作,对举报受理的隐患信息进行核查回复。指导督促辖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五)对检查发现、举报受理、上级督办的隐患问题能够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督促整改;涉及联合执法或挂牌督办的,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综合治理; 

(六)做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可燃物清理,落实上级制定的消防安全保卫严管严控措施; 

(七)掌握辖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装备配备使用情况,安排固定存放点,统一消防标识,组织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下级网格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八)对下级网格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定期组织网格工作人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 

(七)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培训活动,提高辖区单位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八)指导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加强业务训练,组织初起火灾扑救; 

(九)加强网格工作人员管理,按照市或区(地区)统一标准,制作发放专门工作证件,并向属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十)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消防工作。 

二、社区(村)网格应履行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在街道(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履行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能; 

(二)掌握辖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落实上级工作计划,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消防工作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台账和档案; 

(三)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督促提示单位和群众自觉遵守;对社区鳏寡孤独、老幼病残孕等弱势群体摸排,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制定并落实具体安全防范帮扶措施; 

(四)发展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力量,检查指导单元网格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按要求组织建立微型消防站,督促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五)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检查发现、举报受理、上级督办的隐患问题能够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督促其整改,不能整改的,逐级上报处理; 

(六)做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可燃物清理、楼道内杂物和电动自行车清理,落实上级制定的消防安全保卫严管严控措施; 

(七)掌握辖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装备配备使用情况,组织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单元网格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组织对社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存放点进行标识化管理;  

(八)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培训活动,提高辖区单位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九)制定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由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成员、居(村)民人员参加的疏散逃生演练 

(十)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消防工作。 

三、单元网格应履行工作任务 

(一)在上级网格组织领导下履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能,摸排辖区消防安全状况,落实上级工作安排; 

(二)收集各类消防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开展防火巡查,对发现的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其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逐级上报处理; 

(四)定期演练初起火灾扑救技能,确保发现火情后快速响应,及时报警,协助专业消防队伍开展火灾扑救; 

(五)协助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示; 

(六)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消防工作。 

第五章 隐患排查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凡是发现社区(村)及营业期间单位,存在封堵、锁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或影响疏散,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疏散的障碍物的,督促责任单位、有关人员立即改正。 

(二)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的,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或埋压、圈占、损坏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消防控制室未落实值班制度的,督促限期改正。小区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堆放可燃杂物的,督促责任单位、有关人员立即改正。 

(三)查用电安全管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公共区域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的,督促立即改正;小区电动自行车棚未按要求落实用电安全管理的,督促限期改正。 

(四)查易燃易爆和用火安全管理。违法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违章进行电焊作业,建筑物周围大量堆放易燃物、可燃物等情况。一经发现,督促立即改正 

(五)查“三合一”、“多合一”。对经营、生产、储存场所违规住人、留宿的,督促立即改正。 

(六)查消防培训。从业人员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未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员工不知晓“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督促限期培训。 

二、小场所自查自纠内容 

(一)旅馆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应在主口处上墙。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 

2.加强火源管理,规范使用明火 

3.加强用电管理,电气线路应全部穿管保护或采取阻燃分隔措施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4.每层配置4公斤以上(含本数)的ABC型及相应灭火级别水系灭火器不少于2具、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水桶,室内设置的消火栓应配齐水带、水枪、消火栓、灭火器及自动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且不能遮挡或挪作他用。 

5.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禁止吸烟”等警示性标识和“四个能力”等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标识。 

6.每个房间门后应设置消防疏散指示示意图,表明本层安全出口位置及灭火器材放置位置。 

7.严禁在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二)网吧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应在主口处上墙。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 

2.加强火源、电源管理,规范用火用电管理 

3.每层配置4公斤以上(含本数)的ABC型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具、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水桶,室内设置的消火栓应配齐水带、水枪。 

4.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禁止吸烟”等警示性标识和“四个能力”等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标识。 

5.除值班人员外,禁止无关人员留宿,严禁设置员工宿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 

6.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洗浴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应在主入口处上墙。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 

2.加强用电管理,电气线路应全部穿管保护或采取阻燃分隔措施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3.每层配置4公斤以上(含本数)的ABC型及相应灭火级别水系灭火器不少于2具、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室内设置的消火栓应配齐水带、水枪。 

4.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禁止吸烟”等警示性标识和“四个能力”等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标识。 

5.严禁在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美容(美发)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应在主口处上墙。 

2.每层配置4公斤以上(含本数)的ABC型及相应灭火级别水系灭火器不少于2具、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水桶,室内设置的消火栓应配齐水带、水枪。 

3.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禁止吸烟”等警示性标识和“四个能力”等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标识。 

4.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 

(五)商铺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应在主口处上墙。 

2.每层配置4公斤以上(含本数)的ABC型及相应灭火级别水系灭火器不少于2具、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水桶,室内设置的消火栓应配齐水带、水枪。 

3.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禁止吸烟”等警示性标识和“四个能力”等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标识。 

4.严禁在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六)歌舞厅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并应在主入口处上墙。 

2.每层配置4公斤以上(含本数)的ABC型及相应灭火级别水系灭火器不少于2具、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水桶,室内设置的消火栓应配齐水带、水枪。 

3.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禁止吸烟等警示性标识和四个能力等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标识。 

4.严禁在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七)小市场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2.必须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3.严禁违规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 

4.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吸烟 

5.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500平方米应设置一个容量不少于10升的消防桶。 

6.餐饮、食品加工摊点等动用明火场所,必须落实看护措施 

7.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掌握逃生自救常识和灭火器等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 

(八)小卫生医疗机构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自身消防安全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液化气炉、煤气炉、电水壶、酒精炉等非医疗电热器具,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明火。 

3.不得违规大量储存易燃、可燃药品药剂。 

4.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桶等必要的消防器材。 

5.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掌握逃生自救常识和灭火器等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 

(九)办公场所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2.保障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圈占、封堵前室、楼梯间等公共疏散通道,不得在公共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 

3.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桶等必要的消防器材。 

4.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严禁圈占、遮挡、擅自关闭消防设施。 

5.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明火。 

6.强化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掌握逃生自救常识和灭火器等基本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 

(十)居民楼院 

1.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 

2.保障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圈占、堵塞公共疏散通道,不得在公共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 

3.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及灭火器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 

4.严禁在公共区域乱拉乱接电线,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并对电动车充电,不得超负荷用电。 

5.严禁将居民住宅违规出租开设经营性场所。 

6.建立居民消防安全公约,开展人户宣传,引导全体业主掌握火灾逃生自救常识。 

7.自觉服从辖区派出所、办事处、社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十一)出租屋 

1.积极组织和参加消防培训,会报火警、会疏散人员、会扑救初起火灾。 

2.每层应设置一个容量不少于10升的消防桶。每月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确保完好有效。 

3.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 

4.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采取订立合同等方式明确产权人、承包人、租赁人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 

5.加强用电管理,规范电气线路敷设,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6.本市同一房屋内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每间房间及公共部位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每一承租户应至少配备1具灭火器(每具灭火器的规格为2公斤以上的ABC型及相应灭火级别水系灭火器);鼓励本市其他出租房屋按照上述标准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并配备灭火器。 

(十二)幼儿园 

1.积极组织和参加消防培训,教职人员应会报火警、会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 

2.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不应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的金属护栏。 

3.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在幼儿、教师休息时间,不得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 

4.禁止在宿室内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气设备,不准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在宿舍内使用蜡烛、蚊香等明火源。 

5.幼儿园内部的厨房、液化石油气储存间、杂品库房、烧水间应与儿童活动场所或儿童用房分开设置。 

(十三)教育机构 

1.积极组织和参加消防培训,教职人员应会报火警、会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 

2.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得在学生宿舍外安装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栅栏。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 

3.严格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热得快、液化气罐。 

4.学校图书馆、学生宿舍、公寓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应急广播系统等消防设施,并随时确保完整好用。 

(十四)生产加工企业 

1.积极组织和参加消防培训,会报火警、会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 

2.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桶等必要的消防器材。每层应设置一个容量不少于10升的消防桶。每月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确保完好有效。 

3.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禁擅用明火、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4.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车间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生产、储存、经营区与生活区应按要求设置。 

6.危险部位应张贴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 

(十五)饭店 

1.积极组织和参加消防培训,会报火警、会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 

2.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桶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强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3.饭店后厨区域应为重点防火部位,每2个月至少应清理一次油烟道 

4.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除值班人员外,禁止无关人员留宿,严禁设置员工宿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每天经营结束后,应对店内进行检查,在确定无异常情况并切断总电源后,方可离去。 

(十六)仓库 

1.积极组织和参加消防培训,会报火警、会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 

2.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桶等必要的消防器材。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储存,物品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库。 

5.仓库的设置部位应有明显的标识,设立禁烟、禁火、非管理人员不得内的标志。 

6.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库内配备的消防设施,善于执行物资的应急疏散预案。离开库房时应对库房进行检,在确定无异常情况并切断库房总电源后,方可离去。 

  

三、工作流程 

  

  

   

四、排查记录

火灾隐患“网格化”排查工作记录表

NO.201704XXXX

检查日期:                                 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名称

 

责任人

 

 

地址

 

电话

 

安全疏散类

1.封堵、锁闭安全出口。                             □有 □无

2.封闭疏散通道。                                   □有 □无

3.堆放杂物堵塞楼梯间、过道等疏散通道,影响疏散。   □有 □无

4.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           □有 □无

5.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疏散的障碍物。   □有 □无

处置情况:□当场立即改正;□未能立即改正,移送      部门查处。

消防设施、器材和指示标识类

1.消火栓被遮挡、圈占。                             □是 □否

2.消火栓无水,消防水带、水枪缺失或损坏。           □是 □否

3.未设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是 □否

4.灭火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未完好有效。       □是 □否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至少2名人)脱岗或未持证上岗。 □是 □否

6.小区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堆放可燃杂物。                                          □是 □否

处置情况:□当场立即改正;□未立即改正,移送      部门查处。

用火用电

安全管理类

1.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           □是 □否

2.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是 □否

3.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是 □否

4.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是 □否

5.违规使用“小太阳”、“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是 □否                 

处置情况:□拒不改正,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当场纠正。

“三合一”现象

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违章设置员工宿舍。            □有 □无

处置情况:□当场立即改正;□未立即改正,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宣传发动

1.张贴防火公约和防火安全提示。                     □有 □无

2.设置消防宣传栏,开展消防常识宣传,进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有  □无

3.制定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有  □无

4.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有  □无

处置情况:□当场立即悬挂;□未立即改正,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其他项目

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处置情况:□现场立即改正;□未立即改正,移送      部门查处。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单位负责人

(签名)

 

(备注:本表要编号,一式两份,被检查单位、检查部门各存一份)

 

  

  

  

第六章 消防宣传 

  

一、消防基础知识 

1.燃烧概念。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的现象。 

2.燃烧条件。有焰燃烧必须具备四个必要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温度和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3.防火的基本原理。防火的基本原理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控制可燃物,破坏燃烧爆炸的基础;二是隔绝空气,破坏燃烧爆炸的助燃条件;三是消除引火源,破坏燃烧的激发能源;四是阻止火势蔓延,不使新的燃烧条件形成,防止扩大火势。 

4.火灾定义及分类。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根据国家标准,火灾类别共分为六类。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E类火灾:指带电物体火灾。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5.火灾等级。火灾等级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6.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是指其燃烧或遇火时所发生的一切物理和(或)化学变化,是评价材料防火性能的一项重要指标。共分为四类: 

1)不燃材料(A):指不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不起火、不微燃、不碳化; 

2)难燃材料(B1):指难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做成而用不燃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难起火、难微燃、难碳化; 

3)可燃材料(B2)、易燃材料(B3):用可燃或易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会发生微燃或立即起火,而且当火源移开后,仍继续保持微燃或燃烧。 

7.防火间距。防止着火建筑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8.防火分区。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9.建筑消防设施。指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主要有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以及安全疏散设施等。 

1)消火栓系统:利用室内、外管网向火场提供水源的固定消防供水设备。分为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墙壁式消火栓等。 

2)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发生时,能自动扑救火灾的装置。分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卤代烷与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等及其自动灭火装置。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以预报初期火灾的装置。分为烟感、温感、光感、复合等形式。 

4)防烟排烟系统:建筑物发生火灾后,能够限制火灾蔓延,并为火场逃生通道提供新鲜空气,防止高温、有毒烟气入侵。分为机械防烟或排烟与自然排烟等方式。 

5)应急广播:在发生火灾等紧急状态下播放的,以疏散、逃生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广播,帮助人员找到出口,快速逃生。 

6)应急照明: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不能提供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设备。 

7)安全疏散设施:指在火灾时保证人员迅速撤离火场的消防设施,包括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指示标志等。 

8)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法规规定的疏散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门。 

10.灭火器。是指由人操作的能在其自身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实施灭火的器具。按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可分为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清水、酸碱等。 

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型、磷酸铵盐干粉型或卤代烷型灭火器; 

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或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或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扑救可能同时发生A、B、C类火灾的带电设备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或卤代烷型灭火器; 

扑救D类火灾应选用专用干粉灭火器。 

扑救E类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扑救F类火灾应选用干粉灭火器。 

1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12.公众聚集场所。包括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等。 

13.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0K厅、餐馆、茶馆、酒吧、咖啡厅、洗浴、健身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网吧、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二、公民义务 

1.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 

2.遵守公共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报告火警,举报可能引发火灾事故或者可能影响火灾救援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4.参加有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和火灾扑救;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其他组织开展的消防监督检查; 

6.教育未成年子女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三、居(村)民防火公约 

为加强社区居民、农村村民住宅的防火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公共财产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 

1.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消防组织管理,主动维护本社区(村)消防安全。 

2.社区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接受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3.严禁私自储存、生产、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4.不损坏、挪用、圈占、埋压消火栓、水喷淋、水带、水枪、灭火器等公共消防设施。 

5.不准在楼梯间、过道等疏散通道或公共通道走廊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和违章搭盖。 

6.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定期检查炊、灶具,不留余火过通宵。 

7.教育小孩不要玩火;不要将点燃的蜡烛、蚊香靠近窗帘、蚊帐等可燃物;不在床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火种随意乱扔;不要随意烧垃圾、废料等。村民不要随意倾倒没有熄灭的炭灰、草灰等,烟囱周围不堆放易燃物品。 

8.不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器线路要远离可燃物、明火。 

9.要正确、安全使用电褥、电熨斗、电视机、收音机、洗衣机、电风扇、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严禁违规使用“小太阳”、“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防发生火灾。 

10.制止身边发生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居委会或派出所举报;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报警。 

四、火灾报警 

1.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公安消防队灭火不收费。报警时要沉着,听到拨号音后,再拨火警电话119。 

2.电话接通以后,要讲清火灾发生的详细地点、时间、火势情况及周围道路、建筑等情况,讲明是什么东西着火等。 

3.注意119火警台的提问,主动告知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以随时保持联系。 

4.119火警台讲“消防车很快就到,请迎接消防车”时,要派人到路口接车指路。 

五、家庭防火 

1.不要卧床吸烟、不要乱扔烟头火柴;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2.不要在烫熨衣物时接电话及做其他家务。白酒、纸张、窗帘等易燃可燃物品应与火源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定期对家中的电气线路、燃气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选择安全可靠的电源开关,出门前关闭电源。 

4.使用液化气、天然气时不要离家外出,用完后,应关好开关,不要让小孩儿随意乱动燃气设施,避免气体泄漏。 

5.妥善保管好家中易燃可燃物,保证公共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不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维护消防设施的完好。在家庭中配备灭火器等,并学会正确使用。 

7.房屋装有防盗网等设施的,应预留逃生出口。 

六、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适宜扑灭油类、可燃气体、电器设备等初期火灾。使用时,先打开保险销,一手握住喷管,对准火源根部,另一手压下把手,即可灭火。手提式泡沫灭火器适宜扑灭油类及一般物质的初起火灾。使用时,用手握住灭火器提环,平稳、快捷地提往火场,不要横扛、横拿。灭火时,一手握住提环,另一手握住筒身的底边,将灭火器颠倒用力摇晃几下,将保险销拔下,喷嘴对准火源,将开启压把压下,即可灭火。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适宜扑灭精密仪器、电子设备以及600伏以下的电器初起火灾。使用时,一手握住喷筒把手,另一手撕掉铅封,将手轮按逆时针方向旋转,打开开关,二氧化碳气体即会喷出。 

七、火场逃生 

1.熟悉环境,临危不乱。要熟悉自己工作、学习或居住所在的建筑物的结构及逃生路径;当身处陌生环境时,为了自身安全,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楼梯方位等,以便在关键时刻能尽快逃离火场。 

2.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突遇火灾时,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千万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相互拥挤、乱冲乱撞。撤离时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窗户等通往室外逃生。 

3.险地,不贪财物。在火场中,人的生命最重要,不要把宝贵的逃生时间浪费在穿衣服或寻找、搬运贵重物品上。已逃离火场的人,千万不要重返险地。 

4.简易防护,掩鼻匍匐。火场逃生时,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可采用毛巾、口罩蒙住口鼻等方式,匍匐撤离,以防烟雾中毒和窒息。也可以采取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后,再冲出去。 

5.善用通道,莫电梯。规范标准的建筑物,都有两条以上的逃生楼梯、通道或安全出口。发生火灾时,要选择相对较为安全的楼梯通道;还可利用阳台、窗台、屋顶等攀到周围的安全地点;或沿落水管、避雷线等,也可滑下楼脱险。千万要记住,高层楼着火时,不要乘普通电梯。 

6.避难场所,固守待援。假如房门感到烫手,千万不能打开。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用湿毛巾、湿布等塞住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门窗,然后不停用水淋透房间,防止烟火渗,固守房间,等待救援。 

7.传送信号,寻救援助。被烟火围困时,尽量呆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和能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白天可向窗外晃动鲜艳的衣物等;晚上可用手电筒不停地在窗口闪动或敲击东西,及时发出求救信号。在被烟气窒息失去自救能力时,应努力滚到墙边或门边,既便于消防人员寻找、营救,也可防止房屋塌落时砸伤自己。 

8.及身,切勿惊跑。如果发现身上着了火,不要惊跑和用手拍打。要赶紧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及时跳进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都有效。 

9.缓降逃生,滑绳自救。高层、多层建筑发生火灾后,可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或床单、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滑到下面的楼层或地面逃生。 

八、火灾扑救 

1.发生火灾后要大声呼喊并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并派人去路口迎候消防车,在消防车到达现场前,应设法扑救。 

2.不要盲目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造成火势扩大蔓延。 

3.扑灭火苗可就地取材,如用灭火器灭火或使用沙土等简便物品覆盖火焰灭火。 

4.及时组织人员用脸盆、水桶等传水灭火,或利用楼层内的墙壁式消火栓出水灭火。 

5.可移动物品着火,可视情况将着火物品搬到室外灭火。 

6.油锅起火,不能用水浇油锅中的火,应马上熄掉炉火,迅速用锅盖灭火。 

7.燃气灶具起火,应设法关闭阀门或用衣服、棉被等浸水后捂盖灭火,并迅速关闭总阀门。 

8.着火处附近的可燃物要及时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9.家用电器着火,要先切断电源,然后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