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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方案

时间:2017.08.16 来源:

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

 

 

关于深入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方案

 

支队防火处、支队所属各中队:

为深入贯彻总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全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此类场所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维护火灾形势平稳,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方案如下:

一、认真开展风险评估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结合已摸排的基础台账,认真开展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梳理辖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数量、分布及行业特点,掌握危险物品性质、储量、规模,从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布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规划要求,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是否满足灭火救援需要,以及一旦发生事故对周边公共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等方面进行整体评估,深入分析此类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评估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安全形势,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落实针对性工作措施和意见,有效降低火灾风险。二是以单位建筑消防安全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重点部位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为对象,就制度管理是否落实、逐级岗位责任是否明确,消防设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日常检查巡查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整改或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进行系统评估,掌握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和火灾风险等级。三是从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微型消防站运行情况和周边公安消防站力量分布,以及针对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处置所需的器材、装备、药剂等进行应急处置力量建设评估,并最终形成整体风险评估报告。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要制定下步工作措施和计划,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对存在不符合城市规划布局或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要提请政府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行动”进行疏解。

二、深入开展排查检查

支队防火处要紧紧依靠属地党委政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手作用,强化部门联合、警种联动、综合治理,紧盯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认真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排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堵塞安全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履行法律程序,依法从严查处,强化执法震慑,切实触动单位和责任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账督办,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工作中,要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严格开展排查检查。

(一)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联合安监部门,以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等易燃易爆危险品集中场所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单位是否落实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检查巡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是否按照规范要求配备灭火系统、冷却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定期对电气线路、防爆电器、避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维护;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是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及期限,落实整改资金,及时组织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火灾防控措施;严禁违章动用明火,严禁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严禁违反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装卸操作规程,严禁违规储存、操作。

(二)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供应、调压场所。要联合安监、质监、市政市容、交通等部门,以加油站、加气站、公交场站LNG加气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涉氨使用单位为重点,加大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使用等下游场所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实名制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做好记录;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型号、数量、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宾馆、饭店等餐饮经营单位燃气使用场所。要联合工商、卫生、城管、燃气等部门、单位,推动街道、乡镇和属地公安派出所,加大对宾馆、饭店等餐饮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等场所内部食堂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逐级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开展员工安全培训;是否组织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定期组织疏散演练;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要求;燃气设施的设置是否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规定;集烟罩、排油烟管道等集排油烟设施是否按规定清洗;是否存在供人员居住的违规彩钢板建筑等情况。严禁在地下室、高层建筑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四)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危险化学品教学、实验、使用场所。要联合教育、科技、卫生、内保等部门、警种,开展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实验室、氧气站的摸排和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品、药剂、氧气瓶等存储、使用、管理情况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和实验室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配备齐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情况。

三、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要在加强消防排查检查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和多种宣传手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大力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宣传。要结合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特点,指导单位开展对全体员工,特别是重点、危险岗位员工的教育培训,达到三懂三会要求(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懂本岗位火灾危险点、懂岗位消防职责,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实操技能。要联合主流媒体开展执法曝光行动,特别是针对隐患突出单位及违法责任人,要跟踪报道、深度曝光,强力震慑警示。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支队所属各中队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开展灭火调研,掌握危险化学品种类、性质和处置方法,测试单位消防设施,逐一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要督促企业成立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掌握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储量规模、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危险特性等专业问题,发挥专业人员作用,辅助现场灭火救援决策。要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职消防队业务指导,提升微型消防站建设水平,组织开展火情拉动演练检验通信联络、安全防护、火情处置及预案熟悉情况,适时开展实地、实装、实战联合演练,提升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科学施救能力。

五、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结合重大消防安保任务和夏季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事故易发、多发的季节特点,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统筹调度。重大消防安保活动举办期间,要督促单位按照《重大活动安保期间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指导意见》(附件1),成立24小时防火巡查队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带班值守,重点部位落实专人巡视、看护,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视情采取停止施工、动火、倒罐、清扫、试车等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操作行为,落实最严密的火灾防控措施。各单位要加强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明确信息收集汇总、审核把关的主管领导和专门人员,及时向支队防火处反馈工作动态。5月12日前,请防火处各大队报送《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检查联络表》(附件2); 6月1日、7月1日、8月1日、9月1日、9月30日分别报送夏季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检查情况(附件3)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各单位于10月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方式: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发送至西北旺大队郜威邮箱gaow@bj

 

附件:1.重大活动安保期间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指导意见

2.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检查联络表

3.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检查情况

4.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消防支队

20175月9日


附件1

重大活动安保期间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指导意见

 

为确保重大活动安保期间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各项政治活动顺利进行,各单位在督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场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还应落实重要时段期间消防安全管控措施。

一、在重大政治性活动举办前,所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完成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全面检测一次电气、燃气线路设施和避雷、防静电设施、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

二、在重大政治性活动举办前,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或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对于短期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落实值班巡查队伍,24小时巡逻防控,严防死守。存在较大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应采取关停措施。

三、在重大政治性活动举办期间,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一线值班值守。重点部位提前配备充足灭火器材,落实专人巡视、看护,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工艺应急处置技术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提升消防安全设防等级,落实最严密的火灾防范措施。

四、在重大政治性活动举办期间,生产、经营、储存、销售、使用等场所要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视情采取停止施工、动火、倒罐、清扫、试车等具有较大火灾危险的操作行为,一旦发生突发火情,组织力量第一时间有序有效处置。


附件2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检查联络表

 

单位

主管领导

 

姓名

职务

电话

 

 

 

联络员(负责工作协调及情况报送)

姓名

职务

电话

 

 

 

 

 


附件3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检查情况

(模板)

 

一、领导带队检查情况:

党委政府领导带队检查……

公安分局领导带队检查……

二、联合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开展检查情况:

联合安监、质监、市政市容、城管执法等部门检查

三、监督执法情况以及突出执法案例:

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XX家,下发责令改正方案书XX份,其中石油化工企业XX家、石油库XX家、加油站XX家、加气站XX家、液化石油气储配站XX家、液化石油气换瓶站XX家、天然气储备站XX家、液氨使用单位XX家……,发现突出执法问题……,采取执法措施……

四、灭火调研情况:

调研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XX家,开展应急处置演练XX场,发现突出问题……

五、宣传培训情况:

培训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XX家,培训员工XX人……

 

 

上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附件4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检查机构

组织

检查组(个)

出动警力(人次)

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个)

发现火灾

隐患(处)

督促整改(处)

下发责令改正方案书(份)

拘留

(人)

传唤

(人)

三停

(家)

罚款

(万元)

查封(处)

疏解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处)

曝光(起)

消防机构

 

 

 

 

 

 

 

 

 

 

 

 

 

公安派出所

 

 

 

 

 

 

 

 

 

 

 

 

 

突出情况

 

累计总数